1.公积金弥补的亏损是什么意思

2.住房公积金补缴规定是什么

3.补充公积金有什么用

公积金弥补的亏损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价补是什么_公积金补贴是怎么回事

公积金弥补的亏损是指企业用公积金来弥补企业利润的亏损。

企业的公积金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是根据国家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企业积累资金,用于弥补企业的亏损、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或增加企业的资本。任意公积金则是由企业的权力机构自行决定是否和何时提取的公积金。

当企业的经营发生亏损时,可以用法定公积金来弥补。具体来说,企业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法定公积金来弥补亏损,但提取的法定公积金不能低于税法规定的法定公积金计提比例。

如果企业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亏损,还可以用任意公积金来弥补。任意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由企业的权力机构自行决定。

公积金提取金额的条件主要包括:

1、购买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住房。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的比例,不同地区和单位的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

2、还房贷:公积金可以用于还房贷。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已还房贷本金的比例,不同地区和单位的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

3、租赁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租赁住房。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租房补贴标准;

4、外出就业:公积金可以用于外出就业。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外出就业证明、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比例。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公积金提取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同时,公积金提取时还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如公积金缴存年限、账户余额等,具体条件也因地区和单位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补缴规定是什么

现如今,基本上的单位都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此给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有的换工作以后,公积金就会断交,需要把断交的部分补缴。那么住房公积金补缴规定是什么呢?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补缴规定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补缴规定是指上一年度的公积金缴纳的时候按照上一年度核定的单位员工平均工资标准来缴纳,今年的实际工资和核定的工资差额作为公积金差额补缴的基数。如果工资降低,单位一般也不会要回多缴纳的公积金部分。此外,公积金补缴不能在网上进行,只有单位提供材料并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才可以补缴。

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有哪些

1、首先,在工作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以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注意必须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刷,且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才有效。然后到相关部门补缴手续,还需要说明补缴原因。

2、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批,确认后会打印两份《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其中一份自留,另一份给工作单位的经办人员。最后把补缴的金额存进公积金账户即可。

公积金缴存方式有哪些

可以直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通过银行汇款的方法补缴,也可以委托银行收款方法,还可以通过支取住房基金的方法补缴,也可以通过交存转账支票或者现金的方法补缴。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住房公积金补缴规定是什么以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一些有需要的朋友们。

补充公积金有什么用

补充公积金一般是指补充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人单位除了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外,再额外为员工缴纳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和住房公积金的一样使用,只能在购房时使用。

补充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作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得大于各7%和少于各1%。具体缴存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扩展资料

2002年3月24日,公布并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令第262号),对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使用、监督、罚则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002年5月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对管理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和补充,并要求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报告。

2010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领用作出了更多说明与规范。

参考资料:

补充公积金_百度百科